2010年5月31日,伍陆风情园32套违法建筑被强拆。图片来自国土资源部网站
本报讯 (记者朱燕)生态种植园变身小产权房,并大做“售楼”广告营销,直到5年后,这批违建才被拆除。日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执法队原负责人曹建明因玩忽职守罪,被怀柔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这也是北京在小产权房查处过程中,首例追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刑责的案件。
村土地出租建别墅销售
据了解,此事源于梭草村位于怀柔京承高速路附近的一片仿古建筑。
2005年6月6日,外地来京人员王晓晨以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名义,与梭草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张客啟、经济合作社代表缐永进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梭草村村东300亩荒地30年。后王晓晨找来工人建设别墅,并以“长期出租”的名义对外销售。截至案发,121名购房者共支付房款4017万余元,梭草村经济合作社非法获利110万元。
国土干部被控不签批整改通知
根据怀柔检察院指控,曹建明于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间,担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执法监察队副队长、队长。但在对“伍陆风情园”项目的土地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曹建明对执法队队员报请的《限期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不予签批,并且要求执法队员对该项目暂缓下发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文书,致使对该违法项目未能及时予以制止。
经鉴定,北京伍陆风情生态种植园有限公司非法转让172.58亩集体土地使用权。其中,划分空白地块面积为98.33亩,用于对外“以租代售”。此外还有违法建设占地面积74.25亩,该土地已严重损坏,难以恢复原地貌。
承认对拖延负主要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曹建明表示认罪。其供述称,执法队在2007年3月对该生态园在杨宋镇梭草村东土地违法一案进行立案调查,但直到2010年8月25日才进行正式的行政处罚。
他承认,该案从立案到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拖的时间过长,“我应对该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力负有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建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曹建明自愿认罪,法院从轻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