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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今后保障房上市交易将消除牟利空间

发布时间:2012-02-28 10:05  来源:北青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称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2年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保证住房保障分配结果公正、住房保障资源的公平善用。将严把准入关,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与各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建立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联动审核及信息共享机制。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加快建立全国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对购置型保障房,完善并严格执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政策,消除牟利空间。对租赁型保障房,建立随承租人收入提高逐步提高其租金支付比例直至交纳市场租金的机制,以经济手段引导其退出。

        张学勤介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共租赁住房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要重点保障建设用地供应。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

        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规划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对于土地供应紧缺的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确需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控制规模、优化布局、集体自建、只租不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流转的原则,制订试点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后试点。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下达421亿元,其中255亿元补助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66亿元补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由地方统筹用于新建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林、垦、煤棚户区改造5类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张学勤强调,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今年住建部将进一步保证住房保障分配结果公正、住房保障资源的公平善用。

        除完善申请、审核、轮候、配租配售和公示等制度外,要严把准入关。各地政府结合保障能力和住房保障需求,合理设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条件、家庭财产收入条件。同时,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与各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建立了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联动审核及信息共享机制。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

        此外,还将加快建立全国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纠错机制和完善退出制度。对此,张学勤表示,要及时纠正分配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以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变相福利分房及以权谋私等行为。今后,对购置型保障房,完善并严格执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政策,消除牟利空间。对租赁型保障房,建立随承租人收入提高逐步提高其租金支付比例直至交纳市场租金的机制,以经济手段引导其退出。

(作者:  责任编辑:蔡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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