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明显
“无理由退房”
2008年尝到“无理由退房”甜头的东亚新华于日前再次推出该措施,在宿迁、东营、包头、鞍山四城市的项目推出“无理由退房”活动。
购买东亚项目并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均可参加“无理由退房”活动。按照活动细则,参加无理由退房的客户,在退房时限内,有权单方向开发商提出并送达解除预售合同的书面通知而无需任何理由。开发商不但退还全部房款,还将按日向该客户支付其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补偿金。
●记者揭底 要认清开发商是否信得过
东亚新华营销中心总监贾玉鹏表示,今年的市场情况显然已接近2008年市场低迷情形,所以推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为购房者解决后顾之忧。
“无理由退房”虽是开发商为了促进销售的一种宣传手段,但也是开发商以这种姿态表明自身对房地产市场未来走势和项目品质的信心。
业内人士提醒,对于无理由退房的促销手段。一方面开发商需要想清楚,不能惯性思维,认为房价还像从前那样只是短暂、小幅下调,要做好将来客户退房的准备;另一方面,购房人也要对开发商的资质、实力、品牌、诚信度摸摸底,只有对那些信得过的企业和楼盘,才能放心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