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东墙补西墙
假房源骗走17户2871万
一套并不存在的假房源,让17户北京市民损失了2871万元。现在,两名编造虚假房源欺骗购房款的骗子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但是17户被骗市民发现,被骗的房款已经被转移,他们的损失还不知道能否追回。
近日,《国际金融报》接到举报,17户百姓通过中介公司买房被骗,在全额支付房款及中介服务费后发现卖主发布的房源为假,造成损失共计2871万元。
而在这17户之前,该卖主还曾通过中介公司用同样的手段诈骗其他7户购房者,并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用后17户购房者的购房款补偿前面7户购房者的损失。在后17户现金窟窿补不上去的时候,骗子的诈骗术败露。
滴水不漏的行骗计划
17户购房人代表王女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2009年始,中宇慧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宇慧通)和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公司(下称中大恒基)等中介公司通过网络及门店,发布海淀区四季青常青园北里二手房买卖信息,并声称已核实房源的真实性。
王女士透露,17户购房人分别在上述中介公司海淀区有关门店多次了解房源情况,其中有10户购房人业务由中宇慧通公司负责。
在了解房源信息的过程中,中宇慧通海淀区门店经理向购房人介绍,该房源业务负责人为中宇慧通海淀区经理李敏生,房源是李敏生的朋友李宁从青远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青远)获取,全部房源均为李宁和青远签署的“常青通达新村住宅楼拆迁认购期房购销合同”。李敏生以中介公司区经理身份及负责改底单的名义,负责核实房源真实性并进行改底单工作。
王女士介绍,其间中宇慧通公司门店业务员多次领购房者实地看房,在价钱谈妥后,购房者和中宇慧通签订了三方的“房屋买卖见证合同”,和房主李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李敏生和门店经理把青远的员工“李阳”介绍给购房者,声称“李阳”负责改底工作,即代表青远公司将房主李宁和青远公司的“拆迁认购期房购房合同”变更至购房人名下。
2011年9月28日,青远公司公告称9月29日办理常青园北里5号楼入住手续。29日,房主李宁和中宇慧通告诉购房者,因不能与回迁户同时入住,办理入住时间改为10月9日。10月9日,中宇慧通公司门店经理冯守波等人、李宁及“李阳”再次召集购房者并告知,17户房屋尚未经过住建委审批入住,青远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办理入住手续延后到11月4日。11月4日,购房人又被告知入住时间延后到11月10日,而11月10日,再次被告知要等到11月底才能拿到房子钥匙。
觉察到事情的蹊跷,11月11日购房人找到李宁,李宁称无房也不退钱,购房者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海淀区曙光派出所核实,李宁所发布房源均为假房源,李宁出示的和青远签署的“常青通达新村住宅楼拆迁认购期房购销合同”系伪造,而所谓的青远公司员工“李阳”,经查明真实姓名为王岩。
中介公司疑为帮凶
王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至2011年期间,李宁通过中介公司共出售17套常青园北里房屋,总价2871万元。其中10套通过中宇慧通出售,总价1744万元。10户购房人支付给李宁1651万元、门店50.5万元、中宇慧通总部42.5万元,支付过程均由中宇慧通门店经理带领至银行办理。
王女士表示,“既然收取中介费用,中宇慧通等中介公司就应该确认房源的真实性,因房源信息虚假而造成17户购房者的巨额损失,中介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王女士还透露,经过对整个事情的梳理,他们认为中宇慧通有和李宁合谋诈骗的嫌疑。“整个交易过程中,中宇慧通员工多次带购房人‘实地’看房,多次撮合交易双方面谈交易细节,并促成所有房款及有关费用的缴纳。而中宇慧通最后和我们签订的是由其提供的三方‘房屋买卖见证合同’,住建委相关人员表示该份合同是合法但不合规。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该房源有问题,中宇慧通的行为令人匪夷所思”。
王女士告诉记者,经公安机关调查,在此次受骗的17户购房者之前,李宁还曾经通过中宇慧通出售过7套相同区位的房子,而这7套房子同样为假房源,此7户购房者的损失很有可能就是由后面17户购房款补上的。
而这个说法也得到了对方的确认。王女士称,2011年11月14日,17户购房者到中宇慧通总部讨说法,该公司杜小平总裁确认,“中宇慧通曾做过李宁回迁房买卖的经纪业务。”
据了解,目前海淀区曙光派出所已刑拘李宁、王岩,并已立案侦查。记者致电该案海淀区分局张姓负责人咨询最新进展,截至截稿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