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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限购令到期态度未明官媒吁推进中长期变革

发布时间:2011-12-13 09:44  来源:东方早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临近年底,关于限购令何去何从的讨论仍在发酵。

  《人民日报》昨日报道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40个城市已出台“限购令”细则。在已经出台限购限价政策的城市中,至少有合肥、石家庄、长春、贵阳、青岛、厦门、中山等7个城市公布,政策执行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而在这7个城市中,明确表态将延续楼市限购政策的只有长春和厦门,其余5个城市尚未明确表态。(编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合肥、石家庄、青岛11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相比上月出现下跌,长春和厦门则与上月持平。)

  《人民日报》这篇刊登在昨日A13版上的文章,题为《多地楼市细则走向不明 明年,这些城市还限购吗》。

  新华社同样在密切关注限购令走向。

  此前的12月11日,新华社发表题为《“限购令”何去何从?——楼市“限购”一年间》的“新华视点”文章称,记者近期调研发现,限购政策实施一周年,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了外紧内松、明紧暗松、始紧后松等现象,频频向市场闪现出政策缝隙。

  上述新华社的报道提到,除了短暂出台过“松绑”政策的成都和佛山,北京、南京、常州、马鞍山等城市出台的交易税费减免措施,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目的仍然是为楼市‘松绑’”,而更多的限购城市主管部门,则选择静观其变,对限购令走向讳莫如深。

  对于限购令何去何从的疑虑,《人民日报》在昨日的A13版配发的一篇评论,在标题中即给出的观点是《限购未到取消时》。

  《限购未到取消时》一文认为,放松限购的条件至少有两个:一是能有政策可以接续或替代限购,即便限购取消,新的政策措施也能让市场继续稳定发展,让调控继续见效。二是建立起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住房制度改革大步跟上。

  上述文章还提出,不妨把更多目光集中到房产税上。“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和推进房产税改革,尽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遏制投机、鼓励自住型需求的房地产税收制度,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逐渐取代限购这一行政手段,是可以期待的。”

  文章坦言,如何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则更需要勇气和时间。比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治理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调整和重组、建立完善住房数据信息系统、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等。

  “显然,要放松限购,还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因此,与其让购房者、开发商等市场各方在各种不确定中反复纠结、惴惴不安,有关政府部门不如尽早公布政策的去向,给市场一个稳定、明确的预期,让大家赶紧行动起来,利用好限购带来的来之不易的稳定时期,加快推进变革。”《限购未到取消时》在文末发出呼吁。

  此前的12月6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感叹,有些中小开发商在开会过程当中把总理、副总理在俄罗斯、天津的讲话都一字一句琢磨,“我觉得把开发商折磨得挺痛苦的,天天就琢磨领导人的讲话。”

  

(作者:王齐  责任编辑:蔡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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