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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障眼法:左手退地右手造“高价地”

发布时间:2010-12-2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尽管迟到了3个月,中远集团还是成为了首家退出房地产市场的“非地产主营央企。而中信集团,在今年分别以总价52.4亿元和63亿元的土地出让价格,两度刷新北京“地王”纪录 央企近期的动作让人有些疑惑。

12月16日,中远集团宣布,将出售其所持有的远洋地产股份,至此,中远集团将是78家涉足房地产的央企中最早退出地产业务的企业。但硬币的另一面是,21日,中国中信集团以63亿元竞得北京朝阳区某地块,再度刷新了今年以来北京土地出让的总价纪录。此前的17日,央企保利地产更是两度刷新了广州单价“地王”纪录。

值得注意的是,国土资源部于19日晚发出通知,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只有进一步厘清中央企业的职能定位,才能减少此次楼市调控中人为的阻力。”有专家表示。

迟到的首例央企退地

今年3月15日,央企在北京制造了3块“地王”后,国资委3月18日宣布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要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次日即下达了15个工作日内退出的时间表。作为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中远集团首先表态,半年内彻底退出房地产市场。

时间转至12月16日晚,中远集团子公司中远国际发布公告称,拟按每股5.6港元的价格,在市场上配售其所持远洋地产16.85%的股份,21日资金将全部到账,完成交割。

这意味着,尽管迟到了3个月,中远集团还是成为了首家退出房地产市场的“非地产主营央企”。

远洋地产行政总裁李明表示,中远国际实际并不干涉远洋地产的管理,中远退出对远洋地产的经营与管理没有任何影响。而根据远洋地产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2月16日,公司协议销售额首次突破200亿元,达到203亿元,比2009年同期上升超过42%。远洋地产同时表示,将尝试多种业态领域的布局,有计划地在各地开拓了旅游地产、体育地产、产业地产等地产开发模式。

在中远退出后,接盘者又将会是谁?据媒体报道,或是香港财团南丰集团。

远洋地产曾在本月14日公告,计划与南丰集团旗下公司联手拿地。23日又公告称,与南丰集团成员祟高成立合营公司,共同发展北京商业物业项目。此前的11月,远洋地产已经与南丰集团共同斥资50亿港元成立合营公司合作开发大连四宗总地盘面积74.84万平方米的地块,双方分别持有两宗土地的使用权。

远洋地产表示,与香港知名地产发展商合作,相信能提升项目价值,凭借双方的品牌及网络,有利项目吸引更多知名企业加入成为其客户或租户。

央企退地进展缓慢

中远退出远洋地产,兑现了此前的承诺。但仍有70余家非地产主业央企“待字闺中”。中远的此番作为,是否会加快其他央企退出房地产业的步伐?此前的5月份,在北京、上海等产权交易所,曾迎来一波央企密集挂牌转让地产业务的潮流。

“目前来说,根据前一段时间国资委本身的表现来看,其他央企要退出房地产的话恐怕为时尚远。”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表示。

据了解,国资委有关人士4月份曾表示,78户非房地产主业央企均已如期向国资委上报了退出方案,国资委目前正在加快汇总相关方案,并将与相关央企举行会议以进一步协商和完善退出方案。

“立即退出具有一定困难,需要一个过程。”国资委官员同时表示,非房地产主业央企情况各有不同,许多企业从事房地产业务并不是盲目进入,而是存在历史原因。

而在今年5月份,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中石化以及哈电集团等央企都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房地产项目,虽然市场关注度也比较高,但却并未找到合适的接盘方。

“类似这样的央企转让的地产项目盘子都比较大,其中有一些项目还是当年的‘地王’项目,转让价格自然偏高;另外,部分央企的项目还有很多类似拆迁和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这也让很多投资方因此却步。”业内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央企转让项目具有的这些特点,对接盘方就提出了很高要求,不仅要有相当的实力,更需要有丰富的业内经验,而这样的房地产企业实在是少之又少的。

“希望国资委能够通过中远的退出方式,能够对其他央企能够施加更多的影响力,加快退出步伐。”马光远说。

央企定位仍待解

身处调控的楼市,在上演央企退地的同时,也在演绎着央企拿地的“凶猛”,保利集团和中信集团先后在广州、北京再度制造“地王”。此前几日,国土部再次发文要求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

记者也注意到,主业为房地产业的保利集团归属于国资委管辖,但中信集团却并非如此。中信地产此前也明确表态,中信集团是以金融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明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与中信地产无关。而正是中信集团,在今年分别以总价52.4亿元和63亿元的土地出让价格,两度刷新北京“地王”纪录。

分析人士指出,有些央企虽然不在16家的范围内,但是由于监管权不在国资委,因此没有受到影响。对于这部分央企的房地产业务应该尽快明确监管主体,规范企业的行为,避免更多疯狂拿地的现象出现。

马光远认为,除了要求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公司退出房地产领域之外,应该更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央企业应该彻底退出房地产投资领域,而将精力集中在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领域,在这些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样才能厘清中央企业的职能定位,才能减少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人为的阻力。

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也曾公开对媒体强调,中央房地产企业应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者:  责任编辑:c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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