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使得很多人放缓了买房的脚步,纷纷选择租房,带火了房屋租赁市场。随之而来的就是,开始有房东提出要提高房租,或者是有房东将房屋重新装修,使房子多出几个房间后对外群租。
据记者了解,这些情况从明年2月1日开始将会有所好转,根据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这些情况都做出了明确限制,并将从明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
可能会催生第三次调控
《办法》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同时明确,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
解读:满堂红置业南京公司市场部经理李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租赁双方签订了租房合同,租金价格就要按合同约定的执行。因此这条似乎没有实际意义,这次重新提出来,业内分析可能预示着明年春季可能会有第三轮调控。
“今年4月17日,国家出台‘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新国十条’后,房地产交易一下子进入底谷。然而,与此同时,租赁市场却一片红火,不少买房人转而先租房过度,造成房租急剧上涨。”李宁表示,今年以来的两轮调控,无论是房贷新政还是限购令,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购房需求,间接增长了租房需求,这次出台《办法》对租赁市场进行进一步规范,应该是考虑到了前两次调控对租赁市场造成的影响,所以可能会有后续动作。
可能会提高租房的成本
《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解读:目前南京在规范租赁市场上,一直沿用的2004年11月1日施行的《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中并没有规定人均租住最低建筑面积。因此这个规定对南京租赁市场会有一定的影响。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此举确实可以打压一部分群租房的房东,但是对租客来说也可能要承担更高的租房费用,“这次明确限制了分割房屋出租,也就是说将有一大批廉价的出租房被政策淘汰,那么也预示着,以后租房子的标准统一提高了,房租自然又贵了。
南京出租屋基本无备案
《办法》再次强调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即当租赁行为发生及变更租赁时,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如有违反且限期不改的,个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则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南京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一直没有有效执行。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位房东,竟然没有一人办理过这项备案。 满堂红置业南京公司市场部经理李宁告诉记者,“中介一般只负责促成房子租赁买卖,不会监管或帮助房东去办理备案。”而记者了解到,一旦去房产局办理备案手续,按规定要缴交租金的5%作为房产租赁税,此外去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因此,大部分房东都不愿主动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