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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用房产税“远水” 来解当前房价“近渴”

发布时间:2010-12-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多数城市房屋价格继续上涨,而且二三线城市涨幅出现增大的趋势。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7%,环比上涨0.3%,环比价格已是连续三个月上涨。其中,北京房价在11月份同比涨9.1%,环比涨0.2%,而且量价齐升局面再现。

今年4月以来,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一系列针对购房需求的房地产调控措施纷纷出台。

有分析认为,房价重新上扬的现状很可能招致新一轮调控政策出台。增加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门槛、提高利率、限制购买数量……今年出台的各种调控手段,并没有遏制房价上涨。还有什么调控手段可以推出呢?于是房产税又成为关注焦点。分析认为,11月份地产市场的表现可能会加速房产税试点的实施。据介绍,自今年9月有关部委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以来,房产税已成为管理层眼中抑制投机、改变土地财政现状的“杀手锏”。近日有媒体报道,上海将首批试点房产税,该市房管局已经做好有关试点的准备工作。

在上周,同样受近期房价快速上涨困扰的台湾地区,也有地产调控的消息传出,台湾即将开征特别房产税。据报道,台湾当局财政部门表示,建议对频繁更换屋主的非居住物业,开征至少10%的特别税,以打击房产投机活动。据介绍,这项政策如果获得批准,预料将在明年3月生效。可以看出,台湾地区正在酝酿的特别房产税应是针对交易环节的税收,类似此前香港推出的地产调控政策。香港特区财政司11月底宣布,将额外征收印花税以抑制不断升温的楼市,额外印花税分为三级,其中买入住宅后六个月内转售税率最高,买卖双方需支付交易金额15%的额外印花税。

我们可以发现,同样使用税收政策来调控房价,三地的思路并不相同。我们侧重的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与交易时才一次性发生的印花税有很大不同。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房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就此看来,我国对个人住房持有环节征税似乎也是大势所趋。但如果我国现阶段就开征房产税,势必加重本来就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在我国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个人住宅已承担大量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相关的税费,范围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环境绿化等。

针对投机抬高房价现象,在交易环节征收高额税费,可以说是对症下药。而在目前内地住房市场还是卖方市场的背景下,利用憎恶房价高企的民意推出房产税,既有调控房价的说辞,又存所谓完善税制的目的,这种一心二用,到头来,最大的可能也许就是继续助推房价。

(作者:  责任编辑:c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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