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曙光西路,由于“钉子户”占道,马路不得不绕弯。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近日,朝阳区曙光西路占道“钉子户”收到《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朝阳区房管局要求15天内腾空院内所有住户。
房主称补偿价格按2003年评估价格,虽然安置房价格也按2003年价格,但他们觉得不合理,并已申请行政复议。
因为房子拆迁未搬离,导致新修曙光西路六车道被占,影响交通。朝阳区相关部门曾表示,因为买卖农村宅基地房纠纷及被拆迁人张长福兄弟要求过高,影响了房屋拆迁和腾路。(本报曾连续报道)
要求住户半月腾退
张长福的妻子刘英称,半个月前,张长福兄弟接到朝阳区房管局下发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当时拆迁公司的几名工作人员将裁决书送过来,裁决书的日期是11月8日。
该《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显示,张长福应得拆迁款约84万元,可按2003年均价4239元/平方米标准抵扣两套安置房。
裁决书还要求在接到裁决书15日之内,张长福负责腾空所有居住在该院的住户,否则拆迁方将向朝阳区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