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时候会黑色得像个玩笑,明明是步步为营,突然间满盘皆输,如果落井下石的还是曾经最亲密的人。三十出头的小高,选择了最无奈的方式:打官司,对方是前女友。
怎么会走到这一步?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因为内含精明的算盘,更像一盘失败的生意。
学经济的他
瞄准“首套房”政策打算盘
从2007年说起。
小高和女友恋爱多年,打算买房。名牌高校、学经济出身的小高在购房这样的经济大事件中,立下行动指南:逢低吸入,尽可能享受一切优惠政策。
他认为最具利用价值的政策是“单身首套房,贷款利率7折”。在杭州动辄上百万的房价面前,7折利率,省下的利息就能以十几万元计。
另一个前提是双方保持单身。这就为事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2008年,房价下跌至低谷,4月,小高出手,以个人名义买下了钱江湾花园的一套二手房,100万元,108平方米。首付三成,全部小高承担。
为了一颗红心,他把房子“卖”给女友
房子有了,小高开始了婚房装修,尽管没有登记。但是在小高心里,那个女人就是老婆,不登记还不是为了再买一套房子,落实到女友名下,依旧能享受“单身首套7折利率”。
女友的家长跳出来了,他们不是听不懂小高的算盘,就是觉得,女儿名下没房子,终归不踏实。而小高最强有力的说辞“再买一套就登记在女友名下”,因为后来房价的一路走高,迟迟未能兑现。
经不住女方家长的抱怨,也为了表明男子汉一颗衷心,小高走了一步险棋,将房子“卖”给女友。其实,原本最简单的做法是两人登记结婚,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小高不这么算:如果以交易的方式,把房子卖给女友,房产就能到女友名下,而且双方都是首套房,交易费用也有优惠,不过三四万元的税金。而他又能作为首次购房再买一套,继续享受7折贷款优惠,相比之下,还是划算的。
2009年底,小高将房子以180万的价格“卖”给女友。首付55.5万元,也是小高转账给女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