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乏力背后
即使如此明显的利益黑洞,行政或司法力量亦难介入。
2007年7月起,黄进益及其律师宋濂溥等先后写了上百封举报信,举报“帝景苑”项目中的种种违规和不法行为。徐汇区检察院初查后,因对涉及的副局级以上官员无管辖权,上海市检察院将案件调走,从此有关刑事调查再无进展。
在公安、检察、法院、纪委、规划、房地、税务及金融等机构面前,黄进益一方的努力多属徒劳。上海市纪委经查后答复,无明显请托行为。其中一警员因低价购房并“跨辖区办案”被举报,但纪委结论是“此人非分管领导”。
上海市纪委惟一的调查收获是,蔡青峰在成本中列支一笔5030万元配套费,而“帝景苑”系徐汇区旧城改造项目,该笔费用纯系子虚乌有。宋按纪委的指引到市经侦总队举报,同样泥牛入海。
2007年,宋濂溥就上海荣福偷税线索向市国税局稽查六分局举报,两次被拒。
2009年7月8日,黄进益以上海荣福的名义起诉蔡青峰,认为后者担任总经理期间突破内定底价卖房政策,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我们本想以香港荣福的名义起诉,法院立案庭说,应该以上海荣福名义起诉。”
10月14日第一次开庭后,上海荣福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被告的诉状,将前述八名公职人员及家属列为被告,总计追讨约2100万元差价。11月,上海市一中院驳回了起诉,黄进益只能以香港荣福的名义提起诉讼。
诉讼再启,还是被驳回。法院称,未缴纳诉讼费,按自动撤销诉讼处理。
今年7月7日,四宗案件计划陆续开庭,因不明原因取消。直至11月2日再开庭。法庭上,只有少数被告的代理律师到场。法官宣布:此次只是预备庭,意在审查原被告及代理人资格。
宋濂溥介绍,上海市纪委曾就举报与他交换意见,“涉及官员有没有为蔡办事,纪委说没有证据。”上海市纪委公开信息称,2008年度其纠正了“帝景苑”低价购房等违规违纪问题。
上述八名被诉人员确实被纪检部门找去谈话,各人均对折扣购买之事给出不同的说辞。但纪委从未公示其处理办法和处理结果。
潜体制与阳光法案
2007年5月30日,中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提出30天内主动说清楚问题的,可以根据情况从宽处理。其中即有“折扣房”相关条目。
时值上海社保案收官阶段。上海市纪委为壮声势,曾事先向黄浦区一楼盘住户打招呼,要求数十位多为处级以下干部带头到纪委“说清楚”。内情人士对记者称,他们开了个“业主会”,最后决定集体抗拒,因为更高的领导及家属“炒房、炒地”并未带头“说清楚”。
在拟定期限内,上海仅有14人到市纪委“说清问题”。且多与炒房、折扣买房无关。
为配合中纪委的行动,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在同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为“交易形式受贿”的一种,“以受贿论处”。
上海至今未有被查处的先例。房产逾亿元的上海房管局副局长殷国元、被称为“炒房区长”的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受贿29套房产的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处长陶建国等,均非“房事”直接案发。
上海市曾经由组织部门对2000多名市属干部购房情况进行摸底,先以购房价格与市场价格“差价50万元”为起点,后发现工作量过大,调高为“差价100万元”。知情者介绍,拥有八九套住房的干部比比皆是,这尚不包括以非近亲属名义持有或由其他人代持的房产。摸底同时不了了之。
由此可知,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使官员及其家庭曝露于“阳光”下,已刻不容缓。其实施范围与推行力度考验决策者的智慧。
“‘帝景苑’的案子算不上大,但我觉得努力屡屡失算,远非一个蔡青峰能操作,幕后定有高手。”宋濂溥律师说。
有消息称,早在2006年前,时任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即了解“帝景苑”的情况,大为光火,最后又无可奈何。现任高层曾数次“苦口婆心”奉劝相关人士配合市纪委及组织部的工作,“一是官员们抱法不责众之心理,二是缺少严厉的制裁手段”,“世博会这个政治任务顶着,上面也不想闹得人心惶惶。”
陶校兴的落马,让近乎绝望的人们看到希望。陶担任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长十余年,其中主管地政六年,所涉土地巨量利益输送案众多。在上海土地问题的巨大“溃疡面”上,“帝景苑”或只是一个小疮口。而与土地相关的法规批文,多由陶氏签发。
11月17日,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的陶校兴涉嫌受贿犯罪案,经市检察院决定已正式逮捕。经查,陶涉嫌利用土地审批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多家公司或个人现金、房产等,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据记者了解,其已被查出涉嫌受贿600余万元,名下另拥有29套高级公寓及别墅,刷新了殷国元亿元身价的纪录。
与梅陇镇的风声鹤唳不同,“帝景苑”所涉官员岿然不动。据悉更高级别调查部门已介入陶校兴案。陶的肚子里,有着很多类似“帝景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