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廉租住房保障金来源渠道很多,以目前远不够协调统一的机制安排,很难避免出现漏洞,这是资金被挪用的主要途径。套取挪用廉租房保障金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其背后暗藏腐败因素,反映出的贪腐问题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查证。
就土地而言,城市用于建设的用地总量是确定的,为了降低成本,用于建设廉租房的土地必须是划拨而不是出让,但是如果用于建设廉租房的土地划拨多了,那么用于出让而获得财政资金的土地就会减少。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是一个两难问题。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地方政府注定会缺乏提供资金的动力,继而会造成房源难以为继并形成恶性循环
自从廉租房被中央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以来,建设进度缓慢始终是个梦魇般的问题。
近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对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的调查结果,对上述问题给出了进一步的佐证。
保障房建设进度为何步履蹒跚?为何很多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房这样的民生工程建设如此懈怠?审计署的审计公告无疑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深入审视的视角:一方面是该提的保障房建设资金少提、不提,另一方面是该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被套取挪用。
在当前房价高企的状况下,低收入者的居住权受到了很大的挑战,廉租房是突破这一困境的一大对策,但业内人士认为,廉租房建设应该真正落到实处,才能避免“作秀”之嫌。
廉租房资金被挪用涉嫌腐败
审计署此次发布的审计结果表明,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记者了解到,廉租房资金被挪用的问题由来已久。
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审计结果通报,部分项目挤占、挪用廉租住房资金687.4万元。楚雄州州级部门建盖综合办公楼挤占廉租住房资金177.4万元。
今年2月,还有一起被公开通报的挪用廉租房资金案例:湖北省荆州市房产管理局荆州区分局在核算该区廉租房项目中,从地方财政拨付的配套资金中列支96445元,购买小轿车、空调等。荆州区分局局长蔡涛为此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局长张子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按照规定,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但在实际运行中,这一政策很难得到落实。
一位来自地方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我在工作中就发现,廉租房建设资金没有设立正规的账目。财政在核算支付中心的基本建设科目中设立了一个廉租房收支分户,廉租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只是在内部设立了简单的资金收支账目,无法详细反映整个工程的收支概况,这样的状况很容易出现挪用廉租房资金的问题。按照规定,廉租房属于中央补助,需要单独建账反映,以便于上级机关进行监督和检查。”
“现在廉租住房保障金来源渠道很多,既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也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提取,还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社会捐助。来源的多样化也势必要求监管链条向前延伸,以目前远不够协调统一的机制安排,很难避免出现漏洞,这是资金被挪用的主要途径。”这位审计人员说。
“套取挪用廉租房保障金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其背后暗藏腐败因素,反映出的贪腐问题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查证。审计报告还应该进一步说明,那些钱都被挪用到什么地方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指出。
记者了解到,此次审计调查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中。目前,已有1名副厅级和1名正处级干部被依法逮捕,同时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名正处级干部被行政撤职和留党察看2年;涉案的民营开发商1人被依法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