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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签署协议互认地产代理资格

发布时间:2010-11-05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网香港11月4日电内地与香港地产代理资格互认协议日前在港签署。香港媒体4日报道,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席陈韵云表示,资格互认的门槛颇高,加上首阶段属试验性质,不会对市场造成混乱,反会令市场更广阔,创造更多商机。

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产经纪人学会3日在香港签署了协议书。据介绍,该协议首阶段用5年时间进行测试,明年开始会于内地各省份及香港分别安排300名地产代理进行培训及考试。第二三年名额为200人,第四五年则未决定人数。有业内人士指,这个门槛属于较高,预料全香港3.3万多名代理,只有约3000人符合资格,不足10%。

陈韵云3日出席协议书签署仪式时说,地监局会做好准备应对各种情况,香港和内地的代理归各自所属的监管机构规管。陈韵云说,若内地代理具有在港资格,内地人士赴港购买物业时,就可以得到更全面的地产代理服务。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产经纪人学会会长宋春华表示,希望互认资格能进一步加强内地和香港的交流合作,实现共赢。

(作者:  责任编辑:c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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