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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上旬2手房成交量翻番 20多人围着房主竞价

发布时间:2010-04-16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昨天一则关于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的消息,吸引了所有买房人的关注,其实,在这一消息出来之前,不少买房人已经有所行动了,4月上旬,南京全市二手房个人网上挂牌量达到9713套,这一数字已经超过2009年高峰期的任何一旬挂牌量。当前,二手房成交量已经处于一个非常旺盛的状态。

  “一套河西小两房,在不到半个小时内,有多达100多位购房人挤爆此房。

 
看房现场,房主被20多名购房者围堵,在小两房阳台内现场竞价!此架势绝对是,房东你今天不把房子卖掉就甭想出门!在长达一个小时的竞价后,一套88平方米的房子以180万元的价格售出,溢价5万元!”日前,网友zhleo1009在某二手房论坛里叙述了自己亲眼所见的二手房交易现场。昨天,一位房产经纪人向记者透露,面对买房人高涨的购房热情,卖家则纷纷拿出房源,希望卖个好价钱,尽早落袋为安。

  卖房人见好就收

  汪小姐2006年以8000元/平方米买了朗诗的公寓,当时还是自住的。“已经出租两年了,现在房价已经涨得很高了,我想趁这个高价把它卖出。”汪小姐告诉记者,半个月前她挂出的价格是2.5万元/平方米,有不少人打电话来联系看房,“这两天我抬高了1000元/平方米,周边的二手房都是这个价格,准备就这个价卖了。”对于现在是否还会再买房,汪小姐表示,“如果价格合适还会再买,但现在房价这么高,现阶段可能不会买了。”

  孙女士在江宁有一套房子,一个月前就有出售的打算了,上周挂牌后已经有很多人主动联系看房。“我本来打算卖70万的,看房那天我随口涨了3.5万元,居然还有人要。周一的时候已经以74万元的总价卖掉了。”孙女士表示,江宁那里的邻居都在挂牌出售,最近房价涨得厉害,还是早点卖掉好。“对这个售价还算比较满意的。我觉得见好就收吧,房价上涨也是有个度的,现在能卖就卖吧!”

  房产经纪人李明分析表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二手房供应和需求都非常旺盛,这跟楼市整体大环境有一定的关系。而在目前房价上涨的市场情况下,一些手上拥有房源的房主纷纷拿出多余的房源,希望在这个时候卖个好价钱。

  “金三银四”开始收尾

  当前,二手房成交量已经处于一个非常旺盛的状态。南京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4月上旬南京全市成交2600套二手房,与3月上旬相比,成交量增加了104.72%。

  来自我爱我家的买卖数据显示,4月上旬与3月上旬相比,房源量增加了63.94%,客源量增加了51.26%,房源客源供求比为0.95:1。与去年4月上旬相比,房源增加了92.30%,客源增加了95.77%。

  据365地产家居网统计数据显示,4月上旬,南京全市二手房个人网上挂牌量达到9713套,这一数字已经超过2009年高峰期的任何一旬挂牌量。其中,江宁区以2316套的挂牌量高居全市之首,另外,鼓楼、浦口、白下三区挂牌量也均超过千套。

  我爱我家市场部经理舒莉莉告诉记者,4月上旬的楼市仍处在稳步上升的状态,成交量比2010年3月上旬和2009年4月上旬都有不小的提升。虽然还是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但可以看出供需已在逐渐趋于平衡。传统的春季旺季,金三银四开始收尾,而楼市的购房潮也即将转淡。对于江宁、浦口二手房的热销,舒莉莉认为,江宁和浦口地区的楼市在4月上旬最为活跃,延续了南京楼市的热点,江宁、浦口地区交通状况的大力改善是这两处楼市活跃的重要原因之一。

  前一天报价160万 第二天报价180万

  瑞金北村一套二手房一夜涨20万

  为了买婚房,河北在宁工作的张先生从2009年就开始看房了。结果看到了今年4月,房价不断攀升。张先生眼看着手中50万元的现金越变越少,他决定立刻购房。可当他看中了位于瑞金北村的一套面积为102平方米的二手房。当时,网上的售价是160万元,谁知,第二天约见房主时,房主竟然报出了180万元的价格,张先生大呼受不了。

  小房换大房做结婚用

  河北人张斌今年28岁。大学毕业后,由于工作单位的关系,他于2006年8月,在新街口附近购买了一套面积为40.37平方米的房子,做过渡之用。

  眼看着房价在涨,由于考虑到结婚的需求。张先生便于去年10月,将这处房产卖掉了。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考虑是买一套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虽然房龄老了一点,但配套设施等比较完备。如果以后有了孩子,他(她)直接可以上这套房子所在的学区。

  可张先生的女友却并不认同这一点,按她的意见,首先考虑的就是新房。因为新房房龄新,小区环境好,虽然配套设施有些跟不上,但居住起来舒适度很高。而二手房,房龄较老。

  两个人因为意见不统一,所以购房的计划暂时搁置。这一等就等过了年。本来以为房价会降一降,可没想到,房价不但不降,反而越升越高,他对女友说,现在必须购房了,而且只买学区好的二手房。

  一夜涨价20万元

  张先生和女友又开始出动四处看房。不仅在网上看房,他们还联系了附近不少中介帮忙介绍房源信息。

  4月12日,房产中介公司的廖小姐拨通了张先生的手机,她告诉张先生,现在他们中介有一套面积为102平方米的房子,地点在瑞金北村,总价是160万元。张先生打听了一下,该房的学区是瑞金北村的小学,这所学校在白下区属于优质学校。

  张先生折算了一下,该处房子的单价在15686元/平方米。张先生觉得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4月13日,张先生和女友一起来看房子。这时,中介公司打电话约了房东李先生。李先生也来到现场,当双方看完房子,谈及房价的时候,李先生表示,他觉得这个价格报得有点低,他要回去考虑一下。

  张先生也表示认同,4月14日,当中介公司再次约见李先生的时候,李先生表示,原先报价的160万元,现在得改了,他现在要报价180万元。当中介公司将这套房子的价格报给张先生时,他大吃一惊,连连摇头说:“不会吧,不会吧,哪有这么涨价的?”

  就连中介公司的廖小姐也连连摇头表示,现在二手房房主都特别牛,他们想要报价多少就报价多少,根本由不得买房人犹豫。但像李先生这样一夜之间,坐地涨价20万元的,廖小姐表示自己从业6年了,从来没有见过。

  记者计算了一下,原本160万元的房价变成180万元以后,房价由原先的15686元/平方米,涨价至17647元/平方米。也就是说,单价一下子涨了2000元/平方米。

  房主想再标高价

  随后,记者致电房主李先生详细了解此事,李先生听闻记者了解此事时,自己先呵呵笑出声来。“我当时说出这个价的时候,心里也没什么底气。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应该多少钱出售,我这么做是希望吓退这个购房人。因为我不想以原先的160万元的价格卖这套房子了。”当记者问及,究竟这套房子的售价是多少时,李先生表示,他目前也不是很清楚。因为现在的房价太让人心惊肉跳了,他想再等等,看能不能卖得更高一些。

  记者在房地产网站上了解到,不论是主城,还是江宁江北的二手房源,房主坐地涨价一两万元的简直成为稀松平常事。

  买房遭遇温州炒房团“坐地涨”

  江北一套二手房25天涨了20余万

  80后的谢小姐准备结婚了,买一套婚房是当务之急。3月17日,谢小姐看中了威尼斯水城的一套二手房,与卖房人也签了协议。可是一个月不到,卖房人见江北房价一天一个价地涨,提出毁约不卖了。

  谢小姐感觉很吃亏,更让她想不到的是,这套房子还有复杂的炒房背景。

  房子在炒房者中倒手

  谢小姐是在一家中介看到的房源信息。房子的户型很好,是花园洋房的设计。房子面积不大,89平方米,做婚房很合适。卖家报出了66.3万元的净得价,比周边的房子价格稍贵点,但谢小姐果断出手了。

  卖家姓林。谢小姐了解到,林某是温州人,在上海做生意,谢小姐便以“林总”相称。林总在威尼斯水城有不少房子,都是通过中介在买卖。谢小姐说,中介透露给她,林总和一帮亲朋好友组成了一个炒房团,在江北拿下了大量的房子。他们的人每天开着车在楼盘和中介间轮流转,干着买卖房子的事情。光在这家中介,他们就有好几套房子在同时卖。

  谢小姐看中的这套房子是林总在同为浙江炒房人肖某手上拿到的。2009年12月,拿到房后的肖某,看房市行情较好,还没有来得及办房产证,就把房子转让给林,当时的价格是57.3万。

  3月17日,谢小姐付了2万定金,拿下了林某这套还没有办房产证、还没有过户的房子,双方约定的价格是66.3万。谢小姐和林还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双方约定谢小姐将9万元的差价以现金形式交给林,此差价与肖某无关。

  房价高涨不肯卖了

  4月10日上午,谢小姐刚起床不久,突然接到林总的一个电话,说他不卖房了。违约的地方就按协议来办。

  谢小姐顿时觉得头大了,现如今的房价和3月份的价格已不可同日而语。一个月不到,江北的房子涨价,同样一套房子单价已经由8000多元涨到一万以上,差价在20多万元。

  谢小姐想约林总到南京来面谈,“他说没时间到南京来。”林总不露面,谢小姐当着记者的面在电话里追问林总,为何不想卖房了。“毁约是很正常的,我们做生意的总是追求利益最大化。”林总毫不避讳他想卖高价的想法,房价大涨的时候自然不想便宜卖。

  可能是觉得自己说得太直接了点,林总又反过来劝慰谢小姐,让谢小姐别急着买,房价很快会调整的,弄得谢小姐哭笑不得。

  在中介公司,记者碰到了林的合伙人张某。其实炒房团内部也有利益矛盾,张某表示,他们宁愿毁约不卖这套房,就为了观市多赚,眼下房价飞涨,他们也怕老乡肖某毁约。

  这时中介也告诉谢小姐,因为江北房价飞涨,坐地涨价的房主很多,而肖、林都是长期在江北炒房的人,他们通过中介操作,相互倒卖房子。

  合同房需备案

  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了解到,谢小姐和林某,以及林某和肖某签订的是典型的合同房。所谓合同房,就是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

  谢小姐说,为这事他已经咨询过律师了。律师说,林某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他不具有房屋的权利,林某和谢小姐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虽然是无效合同,但是谢小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赔偿定金和实际损失,而中介也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的说法让谢小姐维权有了底,中介也愿意将4000元中介费退给她,林某也催着她去把定金拿回来。不过,谢小姐心里始终憋着一口气,觉得自己很亏,可真的要打官司去维权吗?这实在是一件没有把握的事。 

(作者:  责任编辑: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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