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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门诊:情绪表达六原则

发布时间:2015-06-08 18:2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生活中,我们可能因工作上的压力、挫折,或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或人际交往中的矛盾、冲突,常常感到郁闷、焦躁,甚至有些愤怒。但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忍气吞声。原因是,他们担心如果把自己的情绪表达了出来,非但不能使事情好转,反而可能变得更糟糕。如果压抑的次数多了,就会出现异样状况。所以学会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情绪很重要。

      时限性原则 即表达情绪要选择恰当的时间。如对方正生气时不要表达,以免激怒对方,导致火上浇油的后果;不要等到时过境迁了再表达,这样不但不能引起对方反省,还会认为你爱记仇。另外,自己正处在气头上时也不要表达,以免言语过激,节外生枝。可以给自己和对方一个情绪缓冲时间,待大家都稍平静点时再表达,这样利于双方理性处理问题。

      承受性原则 由于是性格的原因,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在处理问题时不能机械地一视同仁。譬如,同样是犯了某个错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对外界的反应比较敏感,内心也比较脆弱,只需要用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就可以使他发生改变。性格外向的人敏感性就比较差,如果不明确指出他的问题,他可能感觉不到,显得有些“迟钝”。所以,对前者要委婉表达,以免引起他的被伤害感;对后者要严肃地批评,以引起他的重视。

      一致性原则 要求所表达的情绪与激起你情绪的事件内容要一致。譬如,如果别人当众出你的丑,让你很生气,你可以严肃、认真地告诉他:“我对你这种不尊重人的行为感到很愤怒,如果以后你再发生类似的事,我就不客气。”一定不要把过去的、与此无关的事情扯进来,避免问题复杂化,导致事态扩大。

      同水平原则 表达情绪的强度尽量与引起你情绪的刺激强度相吻合。不可因芝麻点小事大怒不止,也不要对原则问题轻描淡写。因为前者容易激起敌意、激化矛盾;后者容易使人觉得你好欺负,导致日后对你的轻视。

      无伤害原则 即表达情绪时既不要伤害到自己,也不要对他人、环境造成伤害。表达情绪主要有3个目的,一是想引起对方的情感触动,使他能体会到我们的心情;二是希望引发对方对自己行为进行反思,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为了促成当前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单纯地发泄自己的不满。故决不可借问题攻击对方,更不能制造出新的问题。

      成长性原则 通过情绪的表达,要促成问题的解决和向好的方面转化。同时,自己也应学会在各种情绪的诱发事件面前,保持内心的宁静,并灵活运用情绪表达的各项原则,合理、恰当地处理不同问题诱发的各种情绪,达到促进心灵成熟和成长的目的。

镇江市心理卫生中心九病区 方洁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包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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