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宣布,经过半年多时间调查,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个别品种确实存在未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生产情况。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做出没收违规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共计600多万元,这成为四川对医药企业罚没金额最大的一笔。
今年4月,有关部门在对蜀中制药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中药生产过程中违反GMP相关规定,随即收回了该企业中药GMP证书,并要求企业中药生产线停产整改。
“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以次充好、虚假投料问题,但确实存在洁净区车间有地面损坏和地面裂缝;部分设施设备陈旧,维修、维护不及时等违规生产行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王涛说。
另外,调查组还发现该企业生产的复方黄连素片、川贝枇杷糖浆未按相关要求生产,例如缩短川贝渗漉时间,使有效成分没有完全沁出。四川省药监局已责令其召回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期间生产销售的上述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