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闻网讯 高达80%的病人选择“通过医生处方使用药品”,可见医院药房在保障市民用药安全方面起着多大的作用。昨天,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与会代表们观摩了我省首批达标的“规范药房”——江大附院的门诊药房、中药房中药库、西药房。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耀宇介绍,2008年5月1日,我省第一部关于药品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其中对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两年来,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投入资金6950万元,新建、扩建药房(库)近16300万平方米,改善了药品储存陈列的条件;还增设了专门的临床药师,他们参加医生查房和复杂病情会诊,主动向患者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全省69家三级、265家二级医疗机构药房已全部通过检查。 (记者 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