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昨天发布消息称,上海市卫生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撤销了上海长江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据介绍,今年5月12日,上海长江医院在浙江卫视发布医疗广告,其广告内容与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属于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起着严重的误导作用。上海市卫生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上海长江医院撤销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受理上海长江医院的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上海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昨天指出,自《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本市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使违法医疗广告的情况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仍有极少数医疗机构采用多种违法手段发布医疗广告。对此,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重点对户外、网络等医疗广告发布频次较高的媒介进行监测,并强化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
另悉,本市第三季度违法医疗广告查处情况也已公布,闵行区中医医院、上海沪申五官科医院、上海新虹桥医院等43家医疗机构因无证发布互联网医疗广告,或无证发布印刷品医疗广告,被公开曝光。 (朱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