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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和药店是否定点?参保人员说了算

发布时间:2009-10-29 11:40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新闻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至11月10日,有关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医保局反馈对《镇江市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提出修改意见。《规划》全文可通过镇江市政府网、劳动保障网、医疗保险局网站查看。

据统计,目前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和镇江新区)总人口约115.3万。现有各类医疗保险定点单位237家,其中医院4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2家、门诊部(诊所)8家、厂矿医务所室108家、零售药店25家。平均每5439名参保人员拥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平均每46120名参保人员拥有1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初步形成遍及城区、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确认、动态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医保制度改革深化和可持续发展,市医保局结合镇江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按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择优定点”的原则,积极开展以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为基础的定点机构调整工作,探索研究向社会办和营利性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工作,至2015年,形成总量控制、结构平衡、布局合理、类型多样、运行健康、管理高效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健康服务需求。

市医保局负责人说,根据《规划》,今后医保定点将充分尊重民意,发挥定点中征询参保人意见关键环节作用。对纳入初选范围的单位通过发放民意调查表或发布媒体公告,向参保人充分征询意见,发放民意调查表到实地随机进行,事先不告知。征询参保人意见是关键环节,参保人反映或举报2年内查实有违规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参保人评价高、集体推选的单位,在软硬件条件达标的情况下首选定点。(王翔 李恒)

(作者:  责任编辑: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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