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自6月1日起全省首个与上海开通跨省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近日又正式开通与南京医保的异地就医结算。即日起本市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在南京6所医院进行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
本市参保人员中的长驻外地(南京)人员、因大重病等需要转外地就医人员可申请办理在南京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长驻外地人员包括:异地安置(以户口迁入长驻地为准)的参保人员;投靠外地直系亲属,连续住外时间需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在外地固定地点工作或学习,连续住外时间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上述参保人员首先在市医保结算中心办理赴南京就诊审批手续。其中,符合长驻外地条件的参保人员需填写《长驻外地人员异地结算申请表》;如选择异地结算的转外就医人员,需提供有转诊权的定点医院的转诊手续办理《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异地结算审批表》。然后凭本人身份证(代办人员需同时出示代办人员身份证)到江苏省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南京市察哈尔路16-3号三楼,电话025-83347363)办理就医地手续,并领取《江苏省异地就医卡》。转外就医人员本次就医结束后,异地就医卡自行失效。
本次异地就医结算开通以后,同时扩大了我市在南京的就医结算医院。已办理异地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在南京市的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军区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等6家医院进行异地就医结算。
在南京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实时享受,待遇标准执行镇江政策。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就医医院。就医医院提供相应的结算清单,住院结算清单须由本人或家属签字。
长驻外地人员患部分精神病、癌症、慢性肾衰竭进行肾透析等特殊费用的二次报销及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以现金支付的急诊费用,仍需回镇江作零星报销处理。
据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异地就医结算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传输要求很高,特别是相对于异地住院结算,异地门诊数据实时传输的要求更高,因此,现阶段省内其他城市的异地就医结算仅限于住院费用。而为了扩大受益面,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需求,我市在异地结算方案设计时,就将门诊和住院费用一并考虑。我市参保人员在南京进行异地就医,能够同时享受到方便、快捷的门诊和住院结算,这在全省还是第一家。
另据了解,按照我市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安排,我市依托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今年内实现与南京、上海等城市的异地结算,201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与省内城市间的异地就医结算。今年底前,句容与南京也将开通异地就医结算。
(王翔 罗宁 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