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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城乡医保明年起并轨运行

发布时间:2009-08-06 09:55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新闻网讯  日前,扬中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扬中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缝对接并轨运行,这就标志着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的扬中医保将走活“统筹城乡” 一盘棋。

  今年该市将率先打破城乡二元分割体系,加快制度整合步伐,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办法将统一政策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保障待遇,年度封顶线、补偿比例均大幅提高,城乡居民抵御“因病致贫”的能力将明显提升。

  (陈立金  蔡刚  孙富民)

(作者:  责任编辑: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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