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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白血病救助范围扩大

发布时间:2009-07-29 09:49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新闻网讯 记者昨天从慈善助医工作会议了解到,市慈善总会近期对《镇江市慈善总会关于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资金管理和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补充说明,将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列入救助范围,并对在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白血病患者申请救助作出规定。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救助办法规定:对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救助标准,按家庭经济情况类别(低保、低保边缘、普通家庭)分别给予5万、3万、2万元的资金救助;对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实施的救助,可和化疗治疗接受的救助叠加执行,患者最高受助标准,按家庭经济情况类别分别给予10万、6万、4万元的资金救助;对既做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又做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并进入骨髓移植的患者,按家庭经济情况类别分别给予最高额35万、23万、12万元的资金救助。

对在镇外来务工家庭子女白血病患者进行救助,补充说明规定:外地来镇务工的计划生育家庭,在本市居住并打工满3年以上(含3年),其子女随父母生活、学习满3年以上(含3年)患白血病,可向其暂住地慈善机构申请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慈善资金救助;外地来镇务工的计划生育家庭申请救助,应出具家庭经济状况类别证明(低保、低保边缘、普通家庭);不能出具证明的,家庭经济类别一律按照普通家庭类别给予慈善资金救助。

外地来镇务工的计划生育家庭申请救助,要出具所在暂住地社区(村委会)、街道(乡镇)居住时间证明、患儿就读学校学历证明、患儿父母打工单位工作证明等。

(甘培华 薛文婷 竺捷)

(作者:  责任编辑: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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