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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镇异地就医结算开通160人异地报销

发布时间:2009-07-16 12:00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新闻网讯 自6月1日起沪镇医保双向异地就医结算正式开通,两地已有160多人成功实现了异地就医结算。家住新区丁岗镇纪庄村的上海退休工人赵邦荣,成为上海医保在镇江进行异地结算报销医疗费用的第一人。

据赵邦荣女儿赵文娟介绍,父亲今年76岁,原在上海渔轮修造厂工作,退休后回纪庄村居住。退休后每次报销医疗费用都很麻烦,先要将医疗费收据、病史资料等寄给厂退管会,厂退管会有关人员代理报销后将医疗费用寄回,再凭汇款单到指定邮局提取,时间长则1个月,短也需近20天,还要担心票据等资料在邮寄途中遗失。今年4月份,赵邦荣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到6月下旬出院时,共发生医疗费用近2.3万元。由于在镇江办理了委托报销手续,7月3日赵文娟把相关报销资料送到市医保结算中心,经过登记、审核并经上海医保确认,两天后赵文娟就拿到了报销的医疗费用2万多元。

据介绍,自6月1日起,我市长住上海的参保人员,以及上海长住我市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当地刷卡结算,无需再回到参保地报销,并按规定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在镇长期居住或工作(六个月)的上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异地结算。据了解,像赵邦荣这样在上海市参加医疗保险、居住在镇江的离退休人员达到3500多人。

我市首批开通与上海直接异地结算的对象为统账医保(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和离休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长住上海(以户口迁入上海市为准)、投靠上海直系亲属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办理上海市临时户口或暂住证为准)两种情况。以上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医保卡、证历和《长住外地人员医疗费报销证》、身份证等,到上海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代办手续。在上海异地就医时,统一执行上海医保报销范围及标准(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到上海静安区医保中心报销,报销时按照镇江医保标准,不降低报销比例。

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在上海办理委托报销手续的有300多人,其中有150多人次已在上海报销医疗费用25万元。上海参保人员在镇江办理委托报销手续的20多人,有10多人顺利报销并拿到了报销费用。

(吴阿元 柴珺 张小翀)

(作者:  责任编辑: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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