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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职工生育保险新政今起执行

发布时间:2009-07-01 07:41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新闻网讯 本报前天刊发消息《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大幅提高》,引来不少读者关注。有市民来电询问,若6月生产7月出院,如何计算报销待遇?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以出院结账时间为准,从今天开始按新政待遇计算。

该负责人介绍,生育津贴补偿、生育医疗费、新生儿医疗支付、产前检查费,都是由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只有营养补助费由个人直接领取。如果孕产妇在今天之前,与医院办理出院结账,社保机构将按老标准向参保单位和医院支付费用;如果是在今天起之后结账,则按新标准执行。同样,产妇营养补助费也将依据出院结账时间,今天以前的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今天起之后,则按2%标准执行。(周正清 张小翀)

(作者:  责任编辑: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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