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闻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根据生育保险新政,我市将从8月起首次组织开展市直企业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健康普查。普查对象为2009年6月30日前,市直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以及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原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今年8月至11月底,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可到市一人医、市二人医、市四人医、江大附院接受普查。普查项目为妇科双合诊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宫颈刮片)、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乳腺常规检查、妇科超声检查等5项。费用按照每人110元标准的确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之中列支。
各参保企业可到市社保中心领取并填写《参保女职工健康普查花名册》,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后,组织单位女职工体检。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原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则由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还要为接受体检的女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周正清 张小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