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大幅提高-镇江金山网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健康生活  >   健康快讯

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发布时间:2009-06-29 07:09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新闻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决定从7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市区(指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近6万名参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并实施女职工妇科健康体检制度。市劳动保障部门上周已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此次生育保险待遇提高是在生育保险费率降低3个基点背景下实施的,这是自我市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以来幅度最大、亮点最多的一次待遇调整。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生育保险新政有五大亮点。

    亮点一:提高生育津贴补偿标准,减轻企业生育负担。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企业照发本人工资,生育保险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7月1日以后生育津贴标准将由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提高到100%,仅此一项生育保险每年将增加对企业补偿约450万元。

    亮点二:提高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促进医疗服务改善。

    在此之前,我市一直执行顺产1900元,剖腹产3200元的标准,新公布的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顺产增加700元,剖腹产增加1000元。

    亮点三:增设新生儿医疗支付项目,提高营养费标准,关爱母婴健康。

    增设新生儿医疗支付项目是新标准的一大亮点。新标准规定:新生儿出生7天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的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00元以上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同时营养补助费标准由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提高到2%。

    亮点四:增加产前检查项目,提高人口素质。

    新标准规定在支付给生育女职工600元产前检查费不变的基础上,将第一类(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畸形)、第二类(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双侧耳聋、先天性消化道阻塞、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两大类产前检查列入报销范围,这将对提高本市的人口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但要提醒的是,这两类检查费不超过210元的按实报销,超过210元的按照210元的标准报销。在市人口和计生部门组织上述项目免费检查时,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亮点五:建立参保女职工妇科体检制度,呵护女性健康。

    对市直近6万名参保女职工实施妇科健康体检,使女职工妇科病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我市女职工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该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参保企业和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在提高保险待遇的同时也强化了企业的缴费责任。新政策规定参保单位应为职工不间断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营养补助费等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的,需待缴费满12个月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周正清 张小翀)

(作者:  责任编辑:张群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