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期待太久的新一轮医改,终于在2009年成为现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6日公布,摈弃了此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做法,承诺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逐步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这不但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属性,也是绝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人口大国的通行普遍做法。
新一轮医改则使医疗回归公益本性,明确了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并承诺政府将逐步增加投入,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这份耗时近三年、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的新医改“路线图”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新医改方案既有长远规划,也有短期目标,因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已是迫在眉睫,改革需要在短期内见到初步成效,使长远改革得到更多的民意支持。《意见》规定了未来三年内需要着力抓好的五项重点改革,包括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同时,新医改方案中,仍然给地方留有进一步探索的空间,包括医改服务提供体系的改革、医院与医生的关系、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关系等。
针对备受关注的用药安全、药价虚高问题,《意见》提出:将逐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此外,为了方便民众就医,中国将投入巨资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