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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阿昔洛韦和头孢拉定不良反应

发布时间:2009-01-14 10:33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崔静)食品药品监管局12日发出通知,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广大公众警惕阿昔洛韦和头孢拉定不良反应。

    通知指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数据显示,阿昔洛韦导致急性肾功能损害和头孢拉定导致血尿的问题依然突出。因此,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临床医师在选择用药时,应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并在用药过程中密切关注阿昔洛韦和头孢拉定严重不良反应。

    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对阿昔洛韦引起急性肾功能损害和头孢拉定导致血尿的发生机制进行深入研究,综合评价这两个品种的效益/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同类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头孢拉定是治疗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的常用药物,阿昔洛韦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免疫缺陷者水痘等疾病的常用药物。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曾分别于2005年9月和2006年9月,对头孢拉定引起血尿和阿昔洛韦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不良反应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在此后一直高度关注该品种的安全性问题,结果发现这种不良反应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议临床医生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严格选取药物的用法、用量,一定要避免剂量过大、滴注速度过快、浓度过高,避免与其他肾毒性药物配伍使用。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应慎用或在监测下使用,并尽快明确诊断,及时给予对症治疗。

    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将继续关注这两个品种药品的安全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药监局拟修订药品不良反应监管办法 突出企业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考虑修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企业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方面的责任。

    颜江瑛说,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卫生部一起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医院、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部门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但在现实操作中,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对不良反应上报的积极性不如医疗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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