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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民医保待遇为全国最高
个人支付比例只有1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8%左右,比江苏平均水平低8%左右

发布时间:2008-12-31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天了解到,由于我市采取了综合保障的制度模式,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为全国最高,医保制度内个人支付比例只有17%,全国平均水平在35%左右,江苏平均水平在25%左右;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1%以内,而医改前年均增长33%。

  根据统账基金支付范围的不同,职工医保制度运行模式大致可分为“通道式”和“板块式”。我市实行的“分道式”(也称为“综合通道式”),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按年龄段分别划入4%、5%、6%的比例),个人账户用完后自付起付标准内的费用(在职为缴费工资的10%、退休为缴费工资的5%),超过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对门诊和住院费用实行不同的报销比例。其中,门诊费用按定点的社区或医院等级不同分别报销85%、80%、75%、60%;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报销80%-90%,同一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大病统筹基金报销95%。

  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实行的是“板块式”,即个人账户管门诊,统筹基金管住院。参保人员每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需个人先自付一定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随住院次数逐次降低),然后进入统筹按比例支付;门诊费用个人账户用完后个人自付所有费用。由于占医疗总费用比例较高的门诊费用完全由个人账户支付和个人自付,部分参保人群个人负担重,有鉴于此,国家已提出推行门诊统筹,即不能光是个人账户管门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也应由统筹基金按比例补偿。 (王翔 张小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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