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市医保局下发《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一次性医用材料和部分报销最高限价增补目录》,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该《增补目录》共有35种一次性医用材料,其中标有报销最高限价的21种,如经皮穿刺肿瘤深部微波热凝治疗术用微波刀头3000元,连续性血浆滤过吸附用免疫吸附柱2500元,颅脑外引流器1500元,微创手术用球囊导管1000元。
我市2007年1月1日起执行《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一次性医用材料目录和部分报销最高限价》(2006版),纳入报销范围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共计93项。其中规定最高限价的46项,如血栓消融导管每根15000元,冠脉扩张球囊或肺动脉扩张球囊每只2500元。未规定最高报销限价的47项,如静脉输液用过滤器、采血器、导尿包、牙科用各种填塞材料等。
参保人员在使用目录内一次性医用材料时,实行报销最高限价政策。实际价格高于报销最高限价的,按规定的最高限价报销;低于报销最高限价的,按实际价格报销。其中,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的费用视同普通医疗费,按所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王翔 吴阿元 姜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