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医保局获悉,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和适应医疗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我市制定了《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增补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该《增补目录》计有147项诊疗项目,其中甲类42种、乙类(注★和注★★)105种,新增项目大多数是新技术、新项目或收费较高的项目,如治疗肿瘤的经皮穿刺肿瘤深部微波热凝治疗术和氩氦刀超低温治疗术,治疗三叉神经痛、椎间盘突出症等的射频热凝术。
此次《增补目录》出台后,加上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2006年版诊疗项目目录,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的诊疗项目达3364种,其中甲类目录有2862项,乙类目录有502项,其中包括γ刀、x刀、适型放疗、癫痫刀等。
据了解,我市执行的《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增补目录》,适用范围为所有的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学生)、离休人员(老红军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残疾军人等各类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属于甲类目录范围的诊疗项目费用,全部按所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结算。属于乙类目录中注★或注★★的诊疗项目费用,分别先由个人自付15%或50%,其余再按规定结算。离休人员就诊时属于乙类目录中注★的诊疗项目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后再按规定结算。
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离休人员的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以冲抵诊疗项目费用个人先付部分。(王翔 吴阿元 姜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