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凡2008年已享受60%缴费基数照顾政策的统账医保个人参保人员,在办理2009年度缴费时仍可享受照顾,并且从今天起,除到原代理单位办理缴费外,还可持医保卡到13家市区工行网点就近缴费。
据介绍,2009年度统账医保个人参保人员基数申报和缴费已开始,办理时间截止到本月25日。缴费标准为: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372元为基数,乘以11.5%(统账医保11%,大病统筹0.5%)计算缴费金额,须一次性缴纳全年医保费3147.7元。继续实行60%缴费基数照顾政策,一次性缴纳全年医保费为1889.1元的个人参保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下岗后至今未能就业并持有效《就业登记证》的人员;新毕业但未能就业的毕业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残疾人员。
为拓宽缴费渠道,方便办理缴费,市医保中心与工行展开合作,在市区13家网点开通了医保费代收业务。个人参保人员如果2008年已按60%基数照顾缴费的,2009年度缴费时仍继续享受,并且可到市区工行大西路分理处、怡海家园分理处、南门大街分理处、南门分理处、黄山南路分理处、万家分理处、花山湾分理处、象山分理处、丁卯桥分理处、船院分理处、长江路分理处、新区分理处、大港支行营业处等网点就近办理缴费。
2008年未享受缴费照顾的个人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个人参保人员,仍到原代理单位或直接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王翔 张小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