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10月15日专电(记者闫平)记者日前从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大连市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查处24家销售使用假药的药店和诊所,查获假药32批次。
所查获的32批次假药中,以补肾壮阳类的中成药居多,除2批次未经国家批准进口按假药论处药品外,11批次是仿冒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的药品;8批次是以合法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假“批准文号”的药品,如标示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Z15020625)“蒙王十鞭壮腰健肾丸”,经核查,该企业未使用此“批准文号”生产过此药品;8批次是仿冒合法药品生产企业产品并标注新“商标名称”,如:标示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雄力丸TM金丹丸”,其正规产品就是“金丹丸”,没有“雄力丸TM”商标;而“肠胃安胶囊”“骨风宁胶囊”“苗王清癣败毒胶囊”等3批次药品所标示的生产企业经核查根本不存在。
据调查,这些假药大部分是从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单体药房中查获的,追溯假药来源,少数药店为了降低药品成本,擅自从无任何经营资质证明的私人或无任何相关票据、证明材料的所谓厂家业务员手中购进,且不按GSP规定登记购销记录,以逃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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