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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不得晚于16:30放学
教育部门多举措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08-10-09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在校时间长,功课负担重,休息活动少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切实落实“健康第一”思想,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习效率,我市教育部门出台多项措施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布了相关规定,虽然内容的涉及面较广,但无一不与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如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1至4年级应适当减少),初中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超过7小时,保证小学生、初中生每天分别有9小时以上、9小时的睡眠时间。此外,对于小学生的放学时间不得晚于16:30,初中生不得晚于17:30放学(春秋季5月1日—9月30日不得晚于18:00)。中午应保证学生有1个半小时的休息或活动时间,不得利用中午时间进行各种形式的集体上课、补课或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同时禁止上夜自习。

  据了解,对于全市各中小学,必须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增减课时,不增减科目。各学校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不提前结束课程或搞突击教学,同时也不得在假期或双休日补课。对于一些学习困难的学生,学校可在家长同意、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利用周六上午半天的时间进行文化课补习,但补习人数不超过年级学生总数的10%(民办学校不得超过3%)。

  获悉教育部门出台上述规定,许多家长拍手称好,学生家长方宜霞告诉记者,有了这样明确详细的规定,学校及教师更容易掌握,广大家长心里也更清楚,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了保证。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主管部门将对于全市各中小学的相关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对未执行规定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保证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也离不开家长的监督,如保障学生睡眠时间等,家长也要加强督促,让孩子们每天快乐成长。(裴伟 沈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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