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8月17日专电(记者刘宝森 苏万明)记者从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决定将驻青高校的大学生异地医疗费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届时,驻青高校大学生在原籍发生的医疗费将按照青岛市异地医疗的管理办法进行报销结算。
据介绍,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07年10月1日享受待遇后,一些在校期间患病的学生,为了家人照顾方便等原因,往往选择回原籍住院治疗;也有部分学生放假期间在家患病,采取就地住院治疗的方式。由此产生了异地住院医疗费,按照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范围。
为了切实解决这部分医疗费报销问题,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将驻青高校的大学生异地医疗费纳入市医保统筹支付范围。据悉,需要回到原籍住院治疗的大学生须办理转诊手续,才能享受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的政策。有转诊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大学生,可持有效证件和病历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转诊手续,并选择一家籍贯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作为接诊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