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程惠芳第一句话就提到:“丈夫休产假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男女平等”。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一些地方行业已有相关的鼓励规定,但在执行中情况不一,也有一些丈夫不主动休假护理坐月子的妻子。
程惠芳解释说,中国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凡适合妇女从事的劳动岗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可在现实中,男女就业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妇女就业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我了解到,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招收女性劳动力的重要原因,就是妇女要休产假和担负养育儿女的家庭责任。”程惠芳说,“即使在参加工作的女职员中,有的人也因为怕休产假影响工作,甚至一直不敢生孩子。”
程惠芳说,丈夫休产假制度要求丈夫照顾妻子和新生儿,要求丈夫和妻子一样承担起生儿育女的家庭责任,一方面在就业时或工作中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男女平等;一方面让丈夫多陪伴妻子与孩子,有利于家庭和谐。
“丈夫产假的时间可设定在七到十五天间,在此期间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不变。”她建议,为此,程惠芳专门提出了《关于设立丈夫带薪产假制度的建议》。
她表示,中国的劳动者为了工作舍弃家庭的现象很普遍,也往往被树立为典范。但事实上,国外的发展经验证明,人性化的政策不但不会为企业带来损失,反而能提高员工效率和忠诚度,带来双赢局面。
有关医学专家认为,丈夫休“产假”不仅可以照料好妻子,而且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因为父亲的语言、气息都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