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大排量车税额虽提高 但恐难影响豪车消费
从以前的车船使用税,到2006年12月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统一为车船税,再到昨日的草案提交审议,为何车船税在短短几年中经历了几次调整?改革的主要目的何在?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财政部科研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许文。
许文表示,在2007年1月1日《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后,逐渐发现条例中还存在征税范围偏窄、计税依据和税目税额设计不够科学,税负结构不够合理,税收减免不够规范,税收调节不够有力等问题。其中,以载客汽车为例,仅以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客车来区分税负,不够细致,不能发挥政府利用税负引导汽车合理消费、达到节能减排目的的作用。因此,此次新起草的《车船税法(草案)》中,将车船分为多个梯度进行征税。其中,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负减轻,主体乘用车车型税额适当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按照不同排量实施阶梯式征税,其目的就在于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引导消费者节能减排。
许文表示,尽管此次《车船税法(草案)》中大幅提高了2.5升以上大排气量乘用车的车船税税额,但对大排量的豪车消费其实影响不大,因为目前乘用车的车船税税额较低,只有几百元,即使提高50%、60%甚至一倍,也只有千元左右。相对于大排量、价值百万元以上的豪车来说,税额所占购车成本微不足道。且对于消费群体中占极少部分的极高收入者来说,他们对税负和价格的敏感度不高,是需求性购车,所以对大排量,例如4.0升豪车而言,并不会受到此次车船税改革的影响。
他认为此次改革对购买中等排量、较大排量的中高等消费阶层的影响最大。税负增加了,会让消费者更多地考虑购车的成本,原本想要买1.6或2.5升以上排量的车,就有可能因考虑到税负和以后的油耗等成本增加问题,转而选择更小排量的汽车。而这也体现了车船税作为财产税的特点:大排量车一般较小排量车价格高,而高价值的财产也应该承担更高的税额。
他介绍说,国外的车辆相关税种也多体现了大排量高税负的特点。在目前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欧洲部分国家的机动车计税依据已经开始由排气量改为按二氧化碳排量进行征收,这也仍然是体现节能减排的精神。
许文认为此次立法后,车船税法将会稳定一段时期。他表示,从此次立法草案上看,体现了国家限制高耗能产品消费的精神。目前草案刚刚提请人大审议,估计真正实施最早也要在2011年以后。一个新的法律出台后,至少要持续运行一段时期后,才能发现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再继续完善立法。
此外,从我国目前与车辆相关的税种结构看,包括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关税、车船税等,车辆购买环节税收负担很重,大大超过车辆保有环节的税负。此前包括车辆购置税、消费税等都已经完成了体现节能减排宗旨的改革,因此他表示下一步继续改革的话,有必要适当降低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税负,增加保有和使用环节的税负,例如可能会在燃油方面以节能减排为目标进行税负调整。(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