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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Ⅱ车将停止上牌

发布时间:2008-07-0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国Ⅲ到底能对车市起到怎样的影响

  7月1日起,国Ⅲ标准在我国正式实施,届时国Ⅱ标准的汽车和柴油车都将禁止销售和挂牌,但已上牌的车辆行驶将不受限制。国Ⅲ标准实施在即,提醒广大车主密切注意自己车辆的排放标准是否达到国Ⅲ,如是未达标的车辆,请尽快办理上牌手续,以免造成车辆因无法上牌而不能正常上路行驶。

  为避风险车商给商品车上牌

  由于距离“7月1日大限”的时间已经不多,所以国Ⅱ车辆就成为经销商手中的“烫手山芋”。 记者多方调查后发现,目前市场上的个别品牌依然有少量国Ⅱ车型尚未处理完毕。

  “能想到的办法都试过了,能发动的力量也都发动了,可现在手里还压着十几台车没有处理完,我估计7月1日之前是处理不完了。”奇瑞汽车某经销商无奈地表示,他们最后的退路就是,在国Ⅱ“大限”将至时,为国Ⅱ新车提前上牌,然后过户为二手车买卖,绕过国Ⅲ障碍,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虽然损失会大一些,但是总比最终上不了牌好。

  同样为一大批尚未处理完的国Ⅱ车发愁的还有北京现代某经销商,他们公司目前还有几十台国Ⅱ车没有“消化”掉。“为这事,我这两天正头大呢。”该车商告诉记者,“我们目前就是赔着血本卖也卖不完,如果全部由公司上完牌后再销售,仅购置税这一块的费用就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现在的情况仅凭经销商自身的力量已无法解决了,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厂家回收车辆进行排放升级,“我现在正积极跟厂家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潜在问题:

  随着国Ⅲ排放标准的全面实施,部分国Ⅱ产品进入二手车市场后,其交易过户是否会有影响呢?对此,记者咨询了

  河南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的负责人,“不同于早前的化油器车型受限,此次实施的新标准最主要是对达不到国Ⅲ标准新车的销售、上牌、注册的限制,而对于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二手车来说,仍然可以进行过户转让和上路使用,故而影响不大”。

  告知客户车商一定要尽义务

  “国Ⅱ车用户请注意,请您务必于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为了提醒已购车客户及时上牌,最近不少汽车品牌纷纷刊登广告,发布“国Ⅱ车及时上牌公告”的消息。除了发布消息告知客户外,更多的经销商为了保证每位客户都能得知政策规定,近段时间最忙的事就是打电话逐一“告知”客户。

  “从2006年1月1日到现在的2000多位客户,我们近段时间都是一一给他们打电话、发短信提醒,在‘排查’的过程中就发现有几十个客户尚未上牌,这其中尤其是以市地客户居多。”一汽大众河南万通公司王总告诉记者,为了尽量保证已购车客户在“大限”之前顺利办理完上牌手续,针对客户没有时间去上牌的问题,他们还特意安排销售人员代办上牌手续。

  “我们这段时间几乎天天都在忙着对已购车客户进行拉网式回访,提醒客户一定要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上完牌照,否则今后车辆将无法上牌,也就不能上路行驶了。”奇瑞汽车经销商河南通美汽贸的袁总告诉记者,他们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提醒客户,就是担心7月1日之后与车主因上不了牌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即便到时有一个客户出现上不了牌的问题,都会变得非常棘手”。

  潜在问题:

  那么,在各汽车经销商尽到“告知”义务后,如果7月1日“大限”之后,仍然有极个别车主因没有及时上牌而引起纠纷,届时车主因车辆无法上路行驶而受到损失,经销商是否还要承担责任呢?

  对此,郑州擎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卫富告诉记者,汽车经销商在该政策实施前的有限日期内向车主“告知”,并确信车主本身已经得到通知的情况下,如果再发生车辆上不了牌的问题,责任就只能由车主本人来承担。

  但是对于部分厂家只发布广告公告,并未逐一通知每位客户的做法,他认为,这种情况下,纠纷发生时汽车厂商并不能免责,因为发布公告并不等于车主就已得到了消息。他同时建议汽车经销商在“告知”车主时,应该留下相应的证据以便明晰责任,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了解到,不少车商在电话通知客户时,都对通话内容进行了电话录音,“我们担心将来发生‘扯皮’的事,所以每打一个电话都要做电话录音,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证明我们已经尽到‘告知’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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