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违法被处罚时,如果您故意不带或忘记带牡丹交通卡,也不能逃避记分处罚。司机在外地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被录入记分系统。9日,北京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在做客市交管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时,透露了上述内容。
交警在执法时经常会遇到一些司机故意“耍小聪明”,不把牡丹卡和驾驶证放在一起,认为没有带卡就不能被刷卡。对此,市交管局法制处副处长侯有兴表示,牡丹交通卡是一个记分和交罚款的载体,但不带牡丹交通卡,并不是说就不能记分了,“民警会把处罚决定书人工录入到记分系统中,而且民警还会对驾驶人不带牡丹交通卡的行为另外进行处罚。”记者随后查询得知,根据有关规定,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上路行驶未携带牡丹交通卡的,将处100元罚款。
另外,侯有兴还提醒市民,在外地交通违法不能刷卡只进行罚款时,并非就不记分了,“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信息互通网络,分值处罚情况将被录入系统传到公安部,再传给北京驾驶证核发地录入档案系统,牡丹交通卡和记分系统不一致的时候,是以记分系统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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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周期按处罚时间记录
关于市民对“驾驶员记分周期怎样计算”的疑问,侯有兴表示,从初领驾驶证日期计算,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果未满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据介绍,记分是按接受处罚的时间而不是按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记录。“也就是说,驾驶人可能是2007年闯的红灯,2008年接受的处罚,这样一来,记分就被记入2008年的周期。”
北京市车管所驾驶员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春刚表示,一些新手因紧张而难以全身心注意自己的驾驶行为,会出现比较多的被监控探头拍摄等非现场违法行为,短期内迅速被记24分。“在这种情况下,只按一次满12分处理。”据介绍,驾驶员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满12分,将参加交通法规的考试,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满12分,还将增加道路驾驶的考试。 (记者 白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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