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此举给下游物价带来的影响,业内说法不一。有人认为,从理论算账看,如果恢复按法定税率征税,每升油品仅增加消费税负担7分至1角4分钱,以出厂价最低的润滑油为例,其增加的税收负担不到其出厂价的1%。因此,如果解决了作为化工原料的石脑油消费税问题,恢复按法定税率征税的政策对物价影响将不大。
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在上调燃料油消费税的同时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上网价格,将使得地方炼厂以及燃油发电企业等燃料油主要用户成本大幅上升,此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国内船供燃料油价格以及船运成本。
“税率调整后,我们肯定也会相应提高出货价,燃料油价格的水涨船高是必然的。”傅瀛无奈地说。
自2006年4月1日起,国家进行了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其中,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
据业内人士介绍,政府将上述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是由于这些油品与汽柴油有一定替代性,部分质量好的产品还可直接作为汽柴油使用,在实际征管中,存在个别企业通过混淆产品名称等进行逃税的问题。此举可以控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扩大消费税对石油产品的调控力度。(陈其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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