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商业频道  >   投诉维权

定制家居产品频频遭遇货不对板

发布时间:2016-04-15 14:2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买了房子开始装潢,消费者都要定制一些家居产品,比如木门、橱柜、衣柜等,但一些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或者部分订货款后,却遭遇一些无良商家的欺骗,引发了消费者不满。

 
投诉一:品牌被“调包”,定金还不能全额退还
在市消协举办的“3·15”咨询活动现场,家住孔雀城的消费者陈先生投诉称,去年12月19日,在一次大型建材砍价会现场,定制了6樘“万家园”实木门和3樘门幅线,现场预交了1000元定金。
今年春节过后,陈先生到亿都建材城的“万家园”木门订货,商家称只能定做“东派”实木复合门。陈先生询问“东派”实木复合门是否为“万家园”木门旗下的系列产品,商家称不是。陈先生表示不做了,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商家说,当时他们参加建材砍价会是交了费用的,要退不能全部退,只能退850元。陈先生不同意,遂向市消协进行了投诉。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与商家进行了协调沟通。市消协认为,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商家无法为消费者定制约定的木门,是商家违约在先,理应承担民事责任,退还消费者定金。经协调,商家最终退还了陈先生1000元定金。
投诉二:厂家授权已被取消,还在忽悠消费者
消费者胡女士前不久向市消协投诉反映,去年3月份,她选定了金桥装饰城一家橱柜专卖店来给她的新家定制橱柜,签订了《整体橱柜购销合同》,合同总价为53000元。在签订合同后,胡女士支付给商家43000元货款。
在胡女士提供的《整体橱柜购销合同》上,记者看到乙方为“某橱柜镇江店”,但在“合同标的”一栏中,只是标明“橱柜一套,浴室柜4套,鞋柜1套”,并没有注明橱柜的品牌。
胡女士说,2015年底,商家安装好了之后,发现问题比较多。胡女士不禁对产品的来源产生了怀疑,于是要求商家提供生产单单号,商家却一直不能提供。胡女士又和该品牌橱柜的官网服务人员取得联系,得知在镇江地区只在扬中有一家该品牌橱柜授权门店,该品牌橱柜镇江门店已经于2014年结束了合作。
胡女士说,尽管商家的服务态度尚可,但其销售的产品品牌是假冒,且产品质量较差,以次品冒充正规品牌产品,严重影响了装潢质量。要求商家按照《消法》相关规定,给予3倍赔偿。市消协有关人士分析说,如果该品牌橱柜镇江专卖店出售的橱柜不是该品牌的,商家应该要特别提醒,如果没有特别提醒,就可能存在欺诈嫌疑。该人士表示,商家在与消费者签订购销合同时,没有在合同上写出橱柜的品牌,存在告知不明确的问题。而顾客在购买时,没有详细询问,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也是存在疏忽的。
提醒:合同内容要一一过目,明确标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家居市场之所以会存在这种现象,首先是部分家居产品的经销商为谋取利益丢失诚信。例如,在定制家居产品市场上,粗制滥造、偷梁换柱、货不对板的情况普遍存在,因为交易金额相对较大,且担忧延期交货或者货品已经安装好了等因素,消费者一般“左右为难”。这就使得部分品牌经销商得以以定制家居产品工序复杂为由,擅自改变家具品牌、规格或者用料,欺骗消费者。
其次,消费者缺乏家居产品的消费知识,处于弱势地位,维权难。对于定制家居产品的用料、工艺等消费者不易鉴别,有些消费者即使对产品质量产生怀疑,最终也会因为较繁琐的鉴定程序和较高的鉴定费用而放弃维权。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家居产品销售缺乏监管,类似于欺诈等行为屡见不鲜,像陈先生和胡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案。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定制家居产品时,一定要听清楚商家的介绍,针对售后质量问题要特别询问,不可含糊;要与商家签订正式购买合同,合同内容要一一过目,对送货时间、材质、品牌等关键问题要明确标注;要保管好定金收据、合同、送货单等消费凭证,一旦权益受到侵犯,应及时拨打市工商局1231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陈红生 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杨清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