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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经理伪造银行卡被判7年半

发布时间:2015-08-25 16:5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史颜熙现年26岁,曾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某支行任大堂经理。2014年5月至7月间,史颜熙利用工作便利,窃取金某等3名客户的民生银行卡信息,后指使“90后”女子高某、男子张某,使用伪造的上述银行卡通过ATM机取现,共计24万余元。2014年8月到10月,民警先后将高某、史颜熙、张某抓获。

  北京市二中院认为,史颜熙、高某、张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史颜熙有期徒刑7年半。来源

来源:东南网财经频道 作者:  责任编辑:包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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