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颜熙现年26岁,曾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某支行任大堂经理。2014年5月至7月间,史颜熙利用工作便利,窃取金某等3名客户的民生银行卡信息,后指使“90后”女子高某、男子张某,使用伪造的上述银行卡通过ATM机取现,共计24万余元。2014年8月到10月,民警先后将高某、史颜熙、张某抓获。
北京市二中院认为,史颜熙、高某、张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史颜熙有期徒刑7年半。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