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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短信须经用户同意才可发送

发布时间:2015-07-02 11:2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工信部公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6月30日已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否则可以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同时,12321官网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将受理此类举报。

        据了解,《规定》强化了商业性短信息管理措施,包括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对于发送公益性短信息的,规定明确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供短信息发送时间、发送内容、发送范围、发送机构等信息,电信管理机构协调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

        记者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手机中的垃圾短信发送者分为两种,一种是陌生的手机号码,另一种是一长串的数字号码。业内人士介绍,其实这就是商业短信发出的两个端口。记者仔细查看,一般一长串数字号码发来的短信内容里,会有退订的提示。记者按照提示回复“TD”,对方会发送退订成功的确认信息,之后不再发送。像这类由端口平台发送出的短信,其实也可以回复“00000”进行屏蔽。可对于普通手机号码发送的商业短信,一般没有退订提示,“00000”对它也不起作用,这时可以通过手机安全软件进行屏蔽设置,也可以登录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简称“12321举报中心”)官网进行举报。

        其实,不良短信、来电、邮件、网站等都可以通过登录12321举报中心官网进行举报。据12321官方微博提示,安卓系统的手机用户可下载“12321手机助手”进行举报。同时,手机用户也可发短信举报垃圾短信,但要在举报短信内容前手工输入被举报的号码,再加“*”号以隔开后面的短信内容,然后发送到“12321”。据电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12321举报中心会将受理后的用户举报转给归属地运营商,经查证作出处理后,再给投诉人一个处理结果的反馈。(王小月)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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