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5月26日印发通知,决定下调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这是我市接通管道天然气以来首次降低气价。根据去年的用气量测算,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全年可减轻工商服务业用气负担约3000万元。
通知明确,工商服务业用气中准价由3.55元/立方米调整为3.45元/立方米,降低0.1元/立方米; 其他类用气中准价保持不变,仍为3.25元/立方米。供应扬中中燃公司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降低0.1元/立方米,按不超过3.40元/立方米执行。
调整后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自发文之日起第一次抄见量执行。(王露 姚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