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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被罚3.5亿,能否还给消费者?

发布时间:2015-04-29 08:0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经查,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4月23日中国广播网)

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这样的行为,就是垄断经营,就是价格垄断,就是违法的手在消费者的口袋里多掏了钱。对于这样的行为,江苏省物价部门进行严厉的惩罚是大快人心之举,必然也会赢得消费者的掌声。只有将这些违法的垄断经营行为一网打尽,才能还给百姓一个健康的市场,一个秩序井然的市场。

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物价部门的查处必然能起到一个好的效果。厂家和经销商都为此付出沉痛代价的时候,当他们的非法所得远远低于监管部门惩罚的时候,他们才愿意缩回违法的手。

但是,市场秩序好了,没有违法的垄断了,这只能造福的是以后的消费行为。而对于那些已经被侵害的消费者来说,还有没有意义呢?我想意义是不大的,这是因为,垄断之下的价格他们已经付出,再大的处罚,也没有装到他们的腰包里。恰恰是这些罚款成了监管部门的财富。当然,按照国家的规定,这些罚款还是需要上交财政的。对于政府财政和监管部门来说,他们是实现了双赢的。政府财政会因为这笔罚款增加了GDP,部门也会按照一定比例留下一部分资金放在自己的账户上。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尤其是对于已经消费了的消费者来说,他们却输得一塌涂地。

每个地方每年都会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件,无论是假冒为例,还是垄断经营,都给消费者带来了利益的损害。我们需要思考的是,这笔罚款我们究竟怎样使用?笔者以为,既然这些非法利益所得,是来自于消费者的,那就应该将罚款再还给消费者。有三个途径:其一,可以直接按照消费者的损失,返还给个体的消费者;其二,可以用于消费者举报的奖励,鼓励他们多多和违法行为斗争;其三,在年终的时候,发放“消费大礼包”,用积累的罚款购买各种生活用品发放给当地的市民。

既然商家的违法所得来源于百姓,监管部门的罚款就应该再偿还给消费者,而不能装进自己的腰包里。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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