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头条新闻栏目发布消息,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在这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中就有人们熟悉的杨秀珠和杨湘洪。这两个人的故事说起来也是一波三折,杨秀珠曾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2003年逃往美国,据传也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生活”,但如今已是潦倒落魄。杨湘洪则曾是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2008年因公出国考察,从此便一去不返,经有关部门多次劝返无效,之后干脆玩起了消失。
无论是在杨秀珠潜逃的2003年,还是在杨湘洪消失的2008年,抓捕外逃贪官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也使众多贪官在违法犯罪之后敢于外逃,一门心思把海外当作避罪的天堂。而如今,正所谓时移世易,仅仅几年时间在抓捕外逃贪官方面中国政府已经取得了质的突破。
2014年的猎狐行动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这一年,有关部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正是在此基础上,2015年的天网行动也正式拉开了大幕,相信名单上的这100名嫌疑人,躲得过“猎狐”,也躲不过“天网”。
为什么仅仅几年的时间中国反腐国际合作会取得如此重大的冲破,这里试着总结几条。
首先是反腐国际共识的建立。信息时代,在全球国际合作越来越紧密,国际依存度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国际交往的理念发生着根本的转变。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对立,正在被国家间在更广泛领域里的共赢合作的观念所替代。在这样的思维下,更多地寻求合作共识和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理念,已成为国际主流。
腐败是人类共同的敌人,无论以何种方式粉饰都不能为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所接受。2014年5月,以隐私保护理念传承了数百年的瑞士银行,签署了关于实施银行间自动交换信息的全球新标准,迈出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一步,体现了在国际共识基础上的合作精神。所以,外逃贪官如果寄希望于在国际对抗与冲突之间钻空子的话,那么就会尝到反腐国际合作与共识的滋味。
其次是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的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中国有更多的手段和更多的筹码在各国之间谈条件。在国际交往中,中国有更大的辗转腾挪的空间,而不会只是刻板地利用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手段。说到这个问题不能不谈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贪腐大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涉案金额数十亿元,案发后三人全部外逃。此案案发在1995年,但直到2009年许超凡、许国俊才最终受到法律制裁。余振东也成为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后,首个被押解回国的外逃贪官。为此,我国司法部门付出长时间的心血和努力难以描述。
以往我国打击外逃贪官之所以困难重重,主要原因是手段比较单一。事实上,仅靠引渡条约和相关的国际公约,对外逃贪官难以产生足够的威慑力,毕竟和我国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并不多,而且要想引渡需要的手续也很复杂。
而以猎狐行动为标志,中国开始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追逃,而且追逃方式也从单一的引渡,变为遣返、异地追诉、劝返和红色通缉令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事实上,劝返在抓捕外逃贪官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正如一些学者说的那样,“许多外逃贪官认为,一旦自己逃出中国,外面就是天堂了。但实际上,很多贪官生活窘迫,而且担惊受怕。如果主动自首,那么他们将会被从轻判罚。鉴于此,很多人选择主动归国,接受判罚,然后重新来过。”
无论是猎狐行动还是天网行动,比抓捕了多少外逃贪官更有价值的是对腐败行为所起到的震慑作用。只有让更多的官员清醒地认识到腐败之后无处可逃,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氛围,进而在“不敢腐”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