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被导入纵深化的节奏以来,海外追逃追赃,也成为热词。据报道,美国国土安全部当地时间11日表示,本月9日至10日,约翰逊部长对中国进行首次访问,这是时隔9年后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首次访华,访华期间约翰逊与中方达成一致意见,美方同意精简遣返中国贪官的流程。这也被舆论认为是中国海外追逃的重大突破。
毫无疑问,美国同意精简遣返中国贪官的流程,是中国“以外交促追逃”的硕果,也标志着中美反腐合作的新升级。它对渐趋深入的中国境外追逃行动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要知道,美国是中国外逃贪官的重要目的国,当“避罪天堂”的不安全系数在增加,贪官们逍遥“海”外的美梦也就更容易破产。
众所周知,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明确“坚决减少腐败存量,果断遏制腐败增量”。而展开大规模海外追逃追赃行动,是对腐败零容忍的强硬表达,也是减少腐败存量的重要路径——它主要就是针对既有腐败行为的合法追惩。而在追惩中,它对某些尚未东窗事发、正在国内蓄谋外逃的人,也能起到震慑作用。
得看到,自去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吹响境外追逃腐败分子的号角后,我国就掀起了境外追逃风暴。
而强力推进之下,中国在海外追逃追赃方面大动作频出,“全球撒‘天网’,中国‘猎狐’忙”。去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办,报道称,很多省份如今也成立了省级追逃追赃办公室;2014年7月公安部部署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一大批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015年3月,“天网”行动又正式启动。寻求全球协同、织密反腐天网,多层次、大范围、高强度的国际合作,堪称中国反腐行动的新常态。
要织密反腐天网,还得有的放矢。通常而言,中国外逃贪官藏匿的首选地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基于此,中国也采取了措施重点出击:基于这三个国家至今尚未和中国签署双边引渡协定,中国执法机构在这些国家进行追逃时,会常用到遣返、异地追诉、劝返等手段。实质上,中国跟这些国家的司法协作等也在加强。像2013年6月,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去年10月,中国与美国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APEC期间,《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了亚太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中国与美、加、澳等国也初步建立了反腐执法合作机制。
最高检反贪总局上月还透露,中方向美国提供一份追逃“优先名单”,请求美方协助追捕,据信名单上的人都藏匿在美国,美国国务院则表示鼓励中方提供强有力证据和情报,确保美执法机构调查和起诉涉嫌腐败的案件。在上个月,美国在中国“猎狐”行动后首次起诉中国外逃贪官乔建军,也被认为是两国反贪合作升级的“显眼标志”。
也正是这些行动,通过外交磋商谋求国际反腐共识,通过跨国刑事司法协助体系克服“法治有国界”的主权限度,通过实际证明“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并不因地域限制而失效,它让不少人懂得:反贪腐者虽远必追,海外不是法外,天网亦是法网。而“接近于反腐无国界”的理想反腐制度条件,也能打消某些贪腐官员企图外逃的侥幸,让他们逃脱不出法律之绳。
反腐就是要“宜将剩勇追穷寇”,而中美在反腐维度的合作深化,也给“追穷寇”创造着更有利的条件。在此也期待,中国海外追逃的节奏能往更深处推进,在减少腐败存量中,夯实补全反腐的法治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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