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6日起,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俗称“黑名单”制度,一旦游客被列入,其不良信息记录将被保存一至两年,而且将影响到其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近些年国人的旅游热情持续高涨,中国也成为举世闻名的旅游大国。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国内旅游36亿人次,入境旅游1.28亿人次,出境旅游首次突破1亿人次大关。不过,“旅游大国”距离“文明旅游大国”还有一段距离,文明旅游现已成为对国人素质和形象的一项重大考验。去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出访马尔代夫时就曾幽默提示:“提醒我国公民到海外旅游讲文明,矿泉水瓶不要乱扔,不要破坏当地的珊瑚礁。”
文明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指向,国家对此历来高度重视。早在2006年10月,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就联合发布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旨在倡导游客遵守公约,争做文明游客。2013年10月实施的《旅游法》更明确规定游客“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可以说,文明旅游既不缺约束指南,也不缺法律规范,但一些游客的表现着实愧对“文明”二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浪费食物、不排队、买东西一拥而上……除了这些带有普遍性特征的不文明行为,还有一些令人汗颜的出境游事件频频发生,比如“埃及神庙刻字”“卢浮宫‘洗脚池’事件”“向空姐泼泡面等‘空闹’行为”……
诸多不文明行为,一则说明游客的个人素质亟须提高,二则说明整个社会还没有对公民旅游道德和行为形成良好的约束。仅靠宣传教育、正面引导的方法,虽然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因缺乏震慑力作用太过迟缓。即便是有了《旅游法》,也没有明确“出现不文明行为后,怎么办”。怎样才能让不文明的游客“长记性”?“黑名单”制度无疑是一项富有针对性的举措,其着眼于强化对不文明游客的监管,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据了解,“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将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下一步,还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自行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机制,并在会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之间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
根据暂行办法,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有以下六种: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典型的不文明行为,也是中国成长为“文明旅游大国”必须解决掉的问题。实际上,一些地方早已开始尝试通过“黑名单”制度倒逼游客文明旅游,但在实践中还面临着谁来执法、谁来监管、如何处罚、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权等问题。现在这一制度推至全国,这些细节问题同样需要妥善处理。有时候,细节直接关乎制度建设的成败。只有方方面面都处理好了,才能让不文明游客真正产生“一时不文明,时时受约束;一处不文明,处处受阻碍”的震慑感。
文明旅游体现公民素质,关乎国家形象。建设“文明旅游大国”,既需要全社会提倡文明旅游理念,也需要扩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量,久而久之,才能让文明旅游成为一种行为习惯。
(南方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