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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考“驾照”是呵护而非越权

发布时间:2015-04-14 12: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省连南县一所小学出台规定,要求学生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才能骑车上路,此举引发热议。无独有偶,据多家媒体报道,近年来,天津北辰区、江苏南京、浙江宁波、广东顺德、四川成都等多地均曾出台类似措施,要求学生通过考试、取得不同名目的“自行车驾照”才能骑车上路。(4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自行车驾驶者的资格要求除了必须年满12周岁外,并未提出考试认证要求,更未提出对“没有驾照的人”的处罚规定。因此,全国这些要求中小学生骑自行车必须考取“驾照”的地方,也遭受了网友乃至部分法学专家和律师的质疑。

而在笔者看来,此“驾照”非彼“驾照”,如果网友和法学专家、律师从机动车驾照的角度去理解这些地方要求中小学生考取自行车“驾照”的做法,然后得出“于法无据”“越权”等结论来,就有思维僵化之嫌,太过教条主义了。实际上,这些地方推出的中小学生考取自行车“驾照”的规定,不过是借用了机动车驾照的概念和考取驾照的模式而已,不管是从“驾照”的名称还是考取驾照的程序上来看,和真正的驾照都有着本质的不同。

换言之,这些地方要求中小学生考取自行车“驾照”的做法,更多的只是出于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一种呵护,也是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教育的一种方式,属于学校内部管理工作,即便有地方政府和交警部门出面,也只是对学校工作的一种指导和配合,和一些人质疑的所谓变相行政许可根本就扯不上什么关系。

通过考自行车“驾照”,一方面让那些不太会骑车或骑车技术不熟练的学生得到学习的机会,提高骑车技能;另一方面,考取“驾照”的过程也是一次交通法律和文明的学习过程,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交通法律意识,培养他们的交通文明,这是受益终身的一件事。

反过来说,如果地方政府和学校担心被扣上“变相行政许可”“越权”的大帽子,而对学生骑车上下学的行为不管不问,难道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吗?或者说,如果那些反对的网友、法学专家,自己孩子所在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考取“驾照”的方式帮助学生提高自行车驾驶技能,你真的会表示反对吗?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苑广阔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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