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在国家工商总局考察,对相关部门提出硬要求:“三证合一,单一号码”改革在年内务必实现。(新华网3月23日)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工商、税务、质检的“三证三号”并为“一证一号”。其实,“三证合一”并不是什么新事物,它在诸多国家早已施行。国内起步较晚,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人大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也率先提出: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也提出: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随后,各地纷纷响应。其中,国家税务总局【2014】85号文提出“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应该说这是目前关于“三证合一”最直观的表述。据悉,此举实施半年后,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766.35万户,同比增长14.4%;注册资本(金)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76.39%。
国务院提出“三证合一”,各地工商、税务和质监也同意,但它在一些地方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却不顺利。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化繁就简,不少地方依然是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地按次序来办。而企业希望做到“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并联审批,统一发证” 。
问题的症结在具体办事的相关工作人员吗?非也!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三证合一”的推行卡在“部门主义”。显然,要让“三证合一”为“一证一号”,就需要从顶层改革做起,对这“三证”所牵涉的部门职能进行必要的整合。
李克强总理提出年内务必实现“三证合一,单一号码”的改革,实际上是对国务院机构提出改革的硬要求。唯有改革才能促“三证合一”,而唯有顶层改革才能根除“部门主义”。多年来,“部门主义”在某些机关已成为不可逾越的蓠藩。很多改革举措,每当遇到“部门主义”就寸步难行。因此,唯有抓住对部门的职能整合,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三证合一”这项商事改革的成功。
笔者注意到,在此次针对“三证合一”改革的调研中,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中编办、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4部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这表明,对包括这项“三证合一”的改革在内,国务院是紧抓不放并从顶层抓起的。
只要真抓实干,笔者相信,在年底之前,“三证合一,单一号码”的商事改革一定会大功告成,成为推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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